校属各单位、各人才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我校各类人才项目使用规范,参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办法,项目结项时原则上当年年底经费使用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年(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延期一年后经费仍有剩余的次年不再结转。
人事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