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负责全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和相关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人事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人事编制、人事调配和人员聘任工作。
3.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人才引进和稳定工作。
4.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工作。
8.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核定、变更、缴纳工作。
9.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11.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外聘研究生导师手续办理工作。
13.负责学校残疾人年审工作。
14.负责各类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及相关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15.做好其他人事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