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及2019年暑期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结果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8〕14号)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单位考核评审、学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评议,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及2019年暑期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参加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20人,其中16人优秀,4人合格;参加2019年暑假实践能力培养考核47人,其中19人优秀,28人合格。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反馈到人事处。
附件: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