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11月25日-11月28日)
1.教师系列人员报送流程
(1)携带评审表、评审简表以及各种教学荣誉到教务处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表格(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签字盖章。
(2)携带评审表、评审简表以及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材料(按照科研处要求所有科研业绩需录入云平台)到科研处进行审核,并在相应的表格(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签字盖章。
注意:按照科研处要求,2019年度职称申报人需填写《平顶山学院职称评定成果一览表(论文、著作及专利)》(见附件),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审核,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2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材料报科研处,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发送到邮箱1112@pdsu.edu.cn。
(3)申报人员需携带个人所有证件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备注:经各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的所有材料,于11月28日下午5点前提交人事处(办公楼621室)。
2.辅导员系列人员报送流程
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携带本人“学生工作业绩”情况材料,于11月25日-11月28日到学工部(学生处)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办公楼621室)。具体工作安排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学工部(学生处)相关通知。
各种教学荣誉以及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材料申报流程与教师系列人员报送流程相同。
3.实验系列人员报送流程
申报实验系列人员携带本人“实验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绩能力”情况材料,于11月25日-11月28日到实验室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办公楼621室)。具体工作安排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实验室管理中心相关通知。
各种教学荣誉以及论文、论著、科研项目材料申报流程与教师系列人员报送流程相同。
二、高、中级报送材料明细及排序
(一)证件材料(单独成袋)
1.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工作后取得有非全日制学历学位,均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教师资格证
4.任职资格证
5.聘任证(没有聘任证的需要提供聘任文件)
6.继续教育证(必须提供2019年继续教育证书,2019年实行电子证书,由申报人自行从网上打印)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提供一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排列。
(二)其他报名材料(单独成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份(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的填写说明》填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需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可以改变字体大小,但不能改变表格格式,也不能增加和减少页数;3份评审表均需要在第1页“照片”栏内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填写人事处电话(0375-2657617)及申报人个人联系电话。第12页要填写“真实性责任保证”,并由本人手写签名。第16页要有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上课证明(仅申报教师系列需要)
4.近五年考核情况表(不用盖章,由人事处统一核实)
5.各类荣誉证书、文件(只提供原件,按照评审简表出现顺序排列)
6.教案(实验报告2份)(按照附件统一格式提供,复印件需要加盖教务处公章。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须提交2018—2019学年1个学期的教案;申报实验师的人员须提交2份实验报告)
7.项目材料(只提供原件,按照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列)
8.送审论文专家推荐意见表(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中级(实验师)人员须鉴定1篇论文,申报教授或破格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人员须鉴定2篇论文,每篇论文需要2名本专业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其中,申报教授人员、破格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人员、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须提交2名以上本专业校外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送审论文专家推荐意见表》按照附件统一格式,鉴定专家需要填写鉴定结果,本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9.业务自传10份(申报教授人员提供)
10.论文、论著总检索页
11.诚信承诺书2份(需要本人手写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12.一年以上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与考核合格的证明(申报中级人员需要提供)。
(三)论文、著作
论文、论著按照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序。
请将自己论文在期刊目录中划出,并将本人论文所在的位置折叠标记。论文和著作的检索页夹入相应的论著中。
三、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报送要求
1、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来校工作2年以上。
(2)专科毕业,来校工作4年以上。
2、初级报送材料明细及排序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1份。
(2)《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统一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2份(A4纸打印,承诺书下联由任课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4)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1份。
(5)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发表的论文、论著需要附带检索页(院系盖章),夹在自己论文所在位置,还需提供论文、论著总检索页)。
(6)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学位及第一学历证书、学位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及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取得学士学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及上课证明。
温馨提示:
1.提交的各类证书原件应去掉证书封皮。
2.材料汇总后装入材料袋,一人一袋。人事处统一提供材料包和标签。申报人员到人事处报送材料时,按要求填写人简明信息标识。
3.论文检索可以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著作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http://www.gapp.gov.cn)、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http://www.cppinfo.cn)网站检索。打印检索页时点击网页左上角的“文件”按钮,然后点击打印,只需打印第一页即可。(著作检索需要输入CIP核字号,例如: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4)第140067号,其CIP核字号为2004140067)
人事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