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2017年1月工资变动较大,具体说明如下:
1、从2017年1月份起,奖励绩效随工资预发放,年终根据工作量完成情况及考勤情况核算,超发部分从下一年度工资中扣除。
2、本月起执行新的校内绩效工资标准(根据文件精神随工资发放总额的70%)。
3、本月在职人员发放2015年目标考核奖(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保留福补+卫生费+住房补贴),按新工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见人事处公共邮箱);发放范围:2015年在我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2017年1月在岗在校人员。离退休人员发放2015年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基本工资+保留福补+生活补贴+住房补贴+预增发)。
4、本月离退休人员校内生活补贴按新标准调整到位,并补发2016年全年增资部分。
5、本月高层次人才津贴按新标准发放到位(根据文件精神,随工资发放总额的70%)。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