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2017年7月份工资说明如下:
1、住房公积金数据调整;
2、医疗保险由于缴费基数未确定暂时无法调整,待确定后按实际扣缴,多退少补;
3、本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人事处邮箱(已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处);本月起按新工资标准扣缴养老保险基数,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养老保险扣缴另行计算。
4、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扣缴
(1)在编人员:本月起在编人员开始扣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养老保险扣缴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个人扣缴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数×8%,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基数×4%。
(2)非编人员
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数×8%,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基数×0.3%。
5、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员)的基本退休费、保留补贴、生活补贴从2017年7月起由社保中心发放,其它如住房补贴、校内津贴、特岗补助、文明奖等仍由学校发放。离休人员工资由学校全额发放。
6、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工资补发及养老保险扣缴事宜等候上级通知,另行计算。
7、由于工资政策调整,预增发及2016年预发不再发放,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调整待学校研究后决定。
特此说明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