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工资发放说明

作者:人事处时间:2016-12-16点击数:

各教职工:

2016年12月工资说明如下:

1、根据文件精神本月起2016预发工资执行到位,并补发2016.7-11月份2016预发工资(补发款单独造表,单独计税)(标准已发至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处)。

2、根据文件精神本月发放取暖费(标准已发至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处)。

人事处

2016.12.15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4-2019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 邮政编码:467000

人事处邮箱:pdsu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