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21〕299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62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单位应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设置特聘教授国内学者、海外学者岗位。对世界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产业等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在海外学者项目中可因人设岗。
二、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人选应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非现任校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如为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须本人写出书面辞职保证书,报学校党委同意,如其聘任为省特聘教授即免去其职务。
2.特聘教授海外学者项目人选,如已回国,须为2020年6月30日以来到岗或签订合同人员。
3.已获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原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聘期内不再申报河南省特聘教授。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细则,明确程序分工,做好人选的推荐、管理等工作。要坚持政治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职业品德作为推荐人选的首要条件,全面掌握推荐人选政治素质、意识形态、廉洁自律等情况,综合考量人选立德树人成效、学术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加大引育工作力度。本次特聘教授推荐不限定推荐名额。各单位要坚持引育并举,采取多种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重点从校外引进人选,加大海外引才工作力度。特聘教授国内学者推荐人选中校外及近三年回国人选比例不少于推荐人选的50%,海外学者推荐人选不低于国内学者的50%。
3.全面把关人选质量。各单位要明确遴选条件,保证人选质量。系统排查风险,做好推荐人选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对海外人选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竞业禁止、纳税申报、原单位合同处理等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不得连续两次推荐同一候选人,两次未通过评审的候选人不再申报。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类型的人选。
4.严格推荐工作程序。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施办法》,严格标准,按照“院系初审-职能部门复审-学校党委审定”的推荐把关程序。申报候选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各基层党委应严格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9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1份(所在单位领导签章)。
2.基层党委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的书面意见1份。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4.人选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纸质版每人3份,电子版转化为PDF格式文件,文件不超过50M。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第一部分:证明材料
(1)证明材料目录;
(2)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
(3)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4)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论文著作
(1)论文著作目录;
(2)推荐表中列举的10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5.上述1-3项材料各报送1份(含电子版),1-4项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报送。
6.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李文龙 徐翔
咨询电话:0375-2657617
报送地址:行政楼621。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国内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海外学者候选人推荐表
3.2021年度学科领域分组目录
4.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5.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6.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