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咨政育人、学术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社语函〔2023〕836号),现将我校推荐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学风严谨、公正廉洁、原则性强。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动态与前沿,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3.主持完成过教育部人文社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在岗在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二、推荐要求
请按照以下学科进行推荐: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三、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入库专家的推荐工作,按照资格条件严把政治导向关、学术水平关、学术道德关,力求符合条件的专家都能入库。各推荐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选汇总表》(附件),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4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办公楼621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俊鹏 刘亚平。电话:2657617。邮箱:pdsursc@126.com。
附件: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人成员信息采集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