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度选拔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进行聘期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被考核对象汇总个人材料,填写聘期期满考核表,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审核后,组织对培养对象的考核。
二、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考核表(附件2)。
2.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
3.聘任期间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公开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2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4.聘任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奖励复印件2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项目及奖励按级别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5.每位参加考核人员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期满考核材料”字样,并写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组织审核推荐工作,严禁将不符合考核条件人员推荐到学校。参加考核人员的相关材料于12月30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人事处621办公室。
联系人:王俊鹏 冯钟锐,联系电话:2657617。
邮箱:pdsuszk@163.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
附件2: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附件3: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
附件4: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
附件5:项目、奖励复印件清单
人事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