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8-0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专技〔2024〕3号)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在德、能、勤、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现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省内或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省和我市战略需求和省内外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项;获市级科技进步或市级社科类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

3.主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4.作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 (科学引文索 引)、EI (工程索引)、ISTP (科技会议录索引)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1篇以上,或作为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独立完成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作为通讯作者在CN 、ISSN类学术期刊独立完成发表论文5篇以上;

5.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省或省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7.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9.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推荐名额

我校拟推荐候选人5名。

、推荐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推荐报告必须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所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公示时间等,并随附公示证明资料。

(二)被推荐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

(三)被推荐人选证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近一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近三年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四)被推荐人选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年度考核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五)被推荐人选五年内出版的论著、论文原件,并提供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的复印件各1份。

(六)填写《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民主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汇总表》《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业绩一览表》各1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行业专家推荐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意见表》原件2份(需2名同行专家推荐),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需要装订的复印件,都要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审核人需在复印件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所有书面材料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袋上注明“2023年平顶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材料”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名称。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程序

符合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向专业所属单位申报,各单位根据条件要求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同行专家推荐、组织考核德、能、勤、绩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涉密人员除外)。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挖掘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人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要求推荐人选。担任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对象。首先从符合条件的具有学术技术带头作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以科学评价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避免简单将人才称号、学术头衔作为选拔工作的限制性条件,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对陶瓷、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与数字经济、生态农业等领域的产业创新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数量限制,单独申报政策。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8月13日上午12:00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6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俊鹏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617 2657026

人事处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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