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17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3〕37号)文件,为做好培养期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委托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 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6.考核结果。

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教育厅将对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教师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非第一作者,或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不高、未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现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于2月24日前将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电子版),每位培养人选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单独装袋各一份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617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2.考核工作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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