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平人社〔2019〕95号)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平人社〔2015〕112号),现就我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且符合《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平人社〔2015〕11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在职在岗正式人员,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二、申报材料
1、《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发送电子版)。
2、《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发送电子版)。
3、《平顶山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候选人业绩一览表》(见附件4,领导签字+盖章,发送电子版)
4、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按表格中填报的顺序依次装订,见附件5)。
5、申报人相关业绩材料一份(无固定格式,1500字以内,领导签字+盖章,发送电子版)。
6、所在教学单位推荐报告一份(无固定格式,领导签字+盖章)。
注:上述材料统一装袋,并在袋面注明申报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学院提出申请(机关教辅单位申报人员向学科所属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表及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为五至七人,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须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择优选拔推荐。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人事处。
3、学校审核。人事处牵头教务、科研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定后提交学校评审。
4、评审推荐。通过学校评审,确定拟推荐人员。
5、公示。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报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业绩材料均为任现职以来业绩,且符合文件规定。
2、同一成果不能重复填写(例如:获奖的课题(或项目)只能填写在“承担项目”或“获奖情况”其中一处);
3、材料受理时间:11月20日-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宜
联系人:李文龙 徐 翔
联系电话:2657617
邮箱:pdsursc@126.com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19年11月7日
附件:
1.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管理试行办法(平人社[2015]112号)
2.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个人申报表
3.平顶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
4.平顶山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候选人业绩一览表
5.相关佐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