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2016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高〔2019〕76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考核。为做好考核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条件
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受资助的骨干教师在任务期内至少发表两篇论文(含一篇中文核心论文)。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
人事处组织专家考核组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3.专家组成。
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4.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制作PPT课件进行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5.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30%。考核合格以上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
三、报送材料
请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于11月14日前将考核的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师资科邮箱:pdsuszk@163.com。
具体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1)一式7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7份。
2.支撑材料一式7份,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报告:一般包括项目名称、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2)教学类荣誉复印件。
(3)论文、著作复印件: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及能说明个人参与著述的相关内容。
(4)项目、专利、获奖复印件。
(5)团队建设材料。
(6)社会服务材料:研究成果应用证明、技术转让/咨询材料复印件等。
支撑材料相关要求:材料均应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字样;用A4纸复印,并按材料排放顺序进行统一编排。制作目录,目录中的“页码”一栏为复印件重新编排的页码。
支撑材料装订顺序:支撑材料封面(附件3)→目录→研究报告→教学类荣誉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项目、专利、获奖复印件→团队建设材料→社会服务材料→个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成果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不得申请延期,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学校将追回已拨经费。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弄虚作假情况者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结项评审产生的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包括会务费、评审费等。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定于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617
附件: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2.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对象申报材料明细表
3.支撑材料封面
4.荣誉证书复印件清单
5.著作、论文复印件清单
6.项目、奖励复印件清单
7.骨干教师评价业绩表
人事处 教务处 科研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