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一、关于职称、职务工资晋升兑现的说明
1. 涉及职称、职务晋升的在编人员,按设岗的次月起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因市人社局工资审批滞后,待审批后按执行时间补发差额。非编人员参照在编人员执行相应待遇。
2. 校内岗位绩效兑现问题:随工资发放的岗位绩效工资暂不调整,待年终结算时一并核算;明年一月按新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随工资发放。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申报等级变更的说明
根据《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平学院行〔2019〕59号) “中期考核时,实际完成科研工作积分若未达到聘期应完成科研总积分30%(申报三级、四级者未完成聘期专项条款第1-11条中的1条)的,经个人申请,可降低申报级别,或后2年每月发放标准由70%降至30%。”要求,请未完成相应规定任务的教职工于2019年9月20日前到人事处办理申报级别变更手续,办理后从2019年9月起按新申报的级别随工资发放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者将从2019年10月起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预发放标准由原来的70%调整为30%。
三、关于2018年工作量未完成人员扣除超发绩效的说明
2018年绩效余额等款项结算为负数的人员,从2019年9月起按个人2019年8月份实发工资的60%额度予以扣发,扣完为止。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人事处工资科。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2657612
人事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