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7-16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5号)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2.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诚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乐于奉献,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报送推荐报告纸质1份,同时报Word电子版。推荐报告内容应包含推荐情况、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

2.佐证材料2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本人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佐证材料由各单位逐一审验,并在目录清单上签字盖章。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2024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业绩一览表》1份(附件1),要求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并报送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7月19日下午5:00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620办公室。

联系人: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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