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8〕14号)要求,请各单位将2022年度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计划上报人事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成立实践能力培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实践能力培养计划的制定、派出人员的遴选、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二、各单位于12月27日下午5:00前,将2022年度实践能力培养计划报告(含领导小组名单、单位整体规划等)、2022年度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计划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620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联系电话:2657026
人事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