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1-24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教办基〔2021〕3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教授职务,个别专委会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6.我省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自动当选。

、推荐范围

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三、推荐指标

学校择优推荐,每个专委会人选不超过2人。

四、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6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办公楼621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俊鹏。电话:2657617。邮箱:pdsursc@126.com。

附件:1.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名单

2.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3.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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