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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1-10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人员

我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附件1)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9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考试方式

各单位提交《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2),由学校分配账号。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账号为教师手机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后6位,完善个人信息、修改密码、上传照片(白底1寸证件照,大小190K以内,宽290-300像素之间,高408-418像素之间)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二)做好服务。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审核参训教师资格,全程做好考试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能按要求参与考试。

(三)严格审核。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附件1)中“对象和条件”严格审核参训教师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将《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2)(Excel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通知参训教师扫描二维码加入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参训教师群(附件3),进群请注明单位、姓名。

联系人:王俊鹏 电话:0375-2657617

邮箱:pdsursc@126.com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参训教师信息表

附件3: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参训教师群

人事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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