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具备高校初、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含新进博士、2019年及以前公开招聘且试用期已满人员)且尚未聘任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见附件),经拟聘单位(按照职称评审专业归口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8日下午5: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621办公室。
人事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