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就上报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计划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员
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招聘岗位范围
1.专任教师
2.专职辅导员
三、相关要求
1.专任教师。有新建专业、教学急需专业的教学单位须根据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论证招聘计划;按照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定,生师比(学生数以当前为准)严重超标且招聘博士存在实际困难的专业。
2.专职辅导员。学生处须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论证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
四、报送材料
招聘计划需经用人单位充分研究论证后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论证报告内容包括:
1.各专业岗位需求分析及目标任务、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历、专业、学缘、年龄等)、论证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本单位招聘工作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内容。
2.近3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9年至2021年)。按照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标“师资队伍”有关要求,结合审核式评估的目标任务,分专业逐个论证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的现状、差距及每年的建设规划。
3.本学期教师情况统计。包括:在岗专任教师人数、人均每周课时量,兼职教师人数及授课情况,未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情况(含产假、访学、读博等)。
3.招聘计划表。按附件模板要求填写并提交电子版。
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1:00前将书面论证报告和计划表报送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621房间)。
联系人:李文龙 电话:2657617
邮箱:pdsursc@126.com
人事处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1.平顶山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表(教学单位填写)
2.平顶山学院2019年招聘计划表(学生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