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6-09-2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函〔2026〕536号)精神,现将我校人选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业务能力精湛。长期从事教师教育或相关领域工作,系统掌握本领域专业知识和理论,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思想作风正派。有志于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道德高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公正廉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本着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开展各项工作。

(四)职称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师、教育家书院合作研究员、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教学成果等项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意愿、有能力承担专家库相关工作。

(五)入选“十五五”时期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教师函〔2026〕178 号)的人员,可直接申请纳入本次专家库成员,不占用我校推荐名额。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组织推荐的流程有序开展人选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从严把关申报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填写《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推荐表中填写一致),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上材料纸质版于9月24日上午12:00前报至人事处620办公室,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pdsuszk@163.com,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闫涵 刘亚平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附件:1.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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