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函〔2026〕536号)精神,现将我校人选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3人。
二、推荐条件
师德高尚,业务能力精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师、教育家书院合作研究员、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教学成果等项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意愿、有能力承担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严格规范推荐遴选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流程有序开展人选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从严把关申报材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填写《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和《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与推荐表中填写一致),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上材料纸质版于9月24日上午12:00前报至人事处620办公室,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pdsuszk@163.com,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闫涵 刘亚平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附件:1.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