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8〕14号),现对2025年参加实践能力提升的教师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各教学单位成立“实践能力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实践能力提升考核工作,并向人事处提交单位考核结果以及实践支撑材料。
二、教学单位考核
各教学单位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考核评审会,实践教师需向领导小组及同行教师汇报实践能力提升情况。领导小组结合实践能力提升选派备案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综合考核,拟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学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1.《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
2.考核结果的报告(含考核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考核等次等内容,需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单位盖章);
3.《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考核表》(附件2)。
(二)实践教师提交实践支撑材料
1.实践有效证明材料(如工作笔记、照片、参加活动新闻、考勤表等);
2.调查研究报告1篇;
3.专业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
4.在实践单位承担相关实践活动的成果材料,包括聘任文件、作品、论文、正式合同、立项证书、被政府采纳并推广应用的决策研究报告、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实践教师的个人实践考核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单独成袋(每人一袋)提交至人事处,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考核材料”字样,并注明实践教师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实践时间。
2.《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实践期间照片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邮箱。
各教学单位在3月20日前,将拟定考核结果的报告及考核、支撑材料报人事处621办公室。
联系人:刘亚平
联系电话:2657617
附件:
1.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考核情况汇总表
2.平顶山学院教师实践考核表
3.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
人事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