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75号)和我校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步骤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一、成立组织并制定推荐方案 |
10月27日-11月4日 |
各单位成立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推荐小组,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并报人事处备案。 |
1.各单位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报名统计表及初审结果纸质版材料于11月4日17:00前报送到人事处621办公室,同时提交报名统计表电子版(通过U盘复制)。 2.报送材料要求准确、真实,不得将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到学校。 3.具体工作要求见人事处主页。 |
二、学习有关文件 |
各单位组织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文件政策及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
三、个人申报及公示 |
1.申报人员对岗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各单位统计报名信息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四、各单位初审材料及公示 |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初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五、缴纳评审费 |
11月5日-11月11日 |
职称申报人员按规定缴纳评审费。 |
缴费具体安排届时见人事处通知。 |
六、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材料 |
各单位将本单位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
审核合格后,于11月11日17:00前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具体工作要求届时见人事处主页。 |
七、审查意见反馈及修改材料 |
11月12日-11月14日 |
人事处整理审查意见并向各单位反馈。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按要求修改并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回,各单位应保存备份。) |
各单位于11月14日17:00前将最终版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621办公室。 |
八、申报材料公示 |
11月17日-11月21日 |
通过各职能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自公示之日起至职称评审工作结束,任何部门不再受理相关业绩材料的补充、替换与审核,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评审简表。 |
九、领取申报材料 |
11月21日 |
各单位领取最终版评审简表复印件,提交各职称推荐小组进行初评推荐。 |
各单位于11月21日下午到人事处621办公室领取简表复印件。 |
十、各党委对辅导员系列申报人员初评推荐 |
11月24日— 11月27日 |
各教学单位党委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的学生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推荐、排序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所在党委推荐给所属学科的教学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并将推荐、排序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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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层单位初评推荐、排序 |
11月24日— 11月27日 |
各教学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初评推荐,根据其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分级别、分类型排出名次。对申报辅导员系列、实验系列、思政课教师系列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业绩符合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分级别、分类型提出推荐意见。 要求初评推荐、排序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公示无异议将推荐报告、排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其中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的推荐报告提交给学生处,申报实验系列人员的推荐报告提交给实验室管理处。 |
基层单位初评推荐报告、排序结果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推荐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人员签字,加盖党委与行政印章后报送人事处。初评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初评推荐过程,结果公示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十二、学生处推荐、排序 |
11月28日— 12月3日 |
辅导员系列职称推荐小组组织对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进行初评推荐,根据其“学生工作业绩”情况,分级别排出名次。排序结果需在学校内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排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
初评推荐报告、排序结果分别经辅导员系列职称推荐小组、实验系列职称推荐小组全体成员及监督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
十三、实验室管理处推荐、排序 |
11月28日— 12月3日 |
实验系列职称推荐小组组织对申报实验系列人员进行初评推荐,根据其“实验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绩能力”情况,分级别、分类型排出名次。排序结果需在学校内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排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
十四、申报材料整理提交 |
12月4日-12月5日 |
人事处整理申报材料,经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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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学校初评推荐 |
12月7日 |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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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初评推荐结果公示 |
12月8日-12月12日 |
学校将通过初评推荐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通过初评推荐人员须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
十七、学校评审 |
12月14日 |
1.相关人员述职、讲课、答辩。 2.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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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评审结果公示 |
12月15日-12月19日 |
学校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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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上级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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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向省人社厅上报评审结果和相关备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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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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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同意后,印发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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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校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标准规范、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浏览人事处主页通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3.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如有时间变化将另行通知。
4.请各单位联络员、申报人员分别扫码入群(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4),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微信群内发布。
5.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避免多次审核。
附件:
1.平顶山学院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
2.平顶山学院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3.平顶山学院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4.群二维码
人事处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