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 中(聘)期考核的通知

作者:高兵兵时间:2025-03-04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一、即日起,开始进行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中(聘)期考核。参加考核人员需要本人填写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考核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行政及教辅部门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到学科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

二、教学单位负责对归口本部门高层次人才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负责基础积分的考核。以部门为单位汇总考核表后,根据业务归口,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后的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考核表交人事处。

三、若本单位申报高层次人才绩效人员在聘期内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本人申报的级别,且全部达到更高级别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纸质申请后,可按照申请的级别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补发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差额。如需申请,请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1点前把申请书交于人事处617办公室。

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人:高兵兵 许智晴

联系电话:0375-2657612

人事处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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