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遗属的管理,确保教职工遗属补助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合理,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已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开展2023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在我校领取遗属补助人员。
二、审核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
三、审核地点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行政楼617办公室
详细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四、审核流程
1.填写《平顶山学院遗属补助审核表》(附件1);
2.遗属本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现场审核。若本人确因身体等原因不能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家属携带上述审核材料及享受遗属补助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照片须是本人手持当月份报纸合影,且清晰显示报纸日期和本人五官)至人事处审核;
3.如果遗属超过18周岁且是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供所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内容包括:现所在学校、班级等,需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经复查审核后,符合补助条件的,继续发放遗属补助;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从2023年12月起,暂停发放遗属补助。
五、其他事项
若领取遗属补助人员亡故,请家属务必于1个月内向平顶山学院人事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晚报或瞒报,一经发现将追回冒领金额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联系人:许老师、乔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57612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