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9-26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3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方式

各单位从本单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中推荐候选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单独装订,并发送电子版。(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 年)》一级学科填写(附件5))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支撑材料需分别附目录清单(附件4)。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4.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发送电子版。

5.申报人需报送纸质材料1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23年10月7日下午5:00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620办公室

邮箱: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人事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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