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9-21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2〕41号)精神,现进行2023年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主要面向我校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效果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教学成效显著、具有发展潜力的一线教师。择优选拔参与重点学科、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建设的青年教师;承担有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所在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以及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师课堂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的指导教师。

青年骨干教师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比例为教师总数的2%左右,培养期为3年。

二、选拔条件

各单位按照《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严格把关。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报告1份。

2.《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

3.《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提交电子版

4.近三年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5.近三年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6.近三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奖励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附件6),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项目及奖励按级别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每位申报人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3年度平顶山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字样,并写明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9月26日下午5:00前报至办公楼62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晓倩  吕远  冯钟锐

联系电话:2657026

人事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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