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平学院行〔2020〕38号)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评选2023年度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及程序
详见《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
三、推荐名额
详见《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表》(附件2)
四、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pdsursc@126.com)。
2.《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或《平顶山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4或附件5,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也可表中附照片彩色打印),电子版发送至:pdsursc@126.com;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机关教辅单位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签字)。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把关,等额推荐。
2.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各单位不可补报),符合条件的提交学校研究。
3.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提交申报相关材料。
六、上报时间及联系电话
上报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前
联系人:黄佳祺 电话:0375-2657617
特此通知。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1、《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平学院行〔2020〕38号)
2、《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3、《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4、《平顶山学院优秀教师申请表》
5、《平顶山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