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人员。主要推荐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名义向人事处报送,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登陆:http://dtr.haedu.gov.cn/,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申报人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纸质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单位)。
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逐一审验,并在目录清单上签名,加盖审验单位印章。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2021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平顶山学院)、单位类别(本科高校)。
5.《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业绩一览表》1份(样式见附件),要求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并报送电子版。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6月24日下午5:00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621室)。
联系人:王晓倩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617 2657026
电子邮箱:pdsuszk@163.com
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