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水平,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建立公用行业专家库的通知》(平城管发[2020]74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能够认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直接从事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人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行业领域的技术、经济、法律、管理和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在相关领域工作十五年以上,在本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就;
(四)具有学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我市公用行业专家咨询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二、推荐专业方向
燃气、热力、供水、污水处理。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方向提出推荐人选,于2020年9月23日前将《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公用行业专家库推荐表》(附件1)(附有关证书)、主要研究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附件1:平顶山市公用行业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建立公用行业专家库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