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20〕315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我校校级教学名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条件
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教学名师的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 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 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60 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负责人,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其他类别申报者,具体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遴选、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各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学校初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选结果,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四、支持政策与措施
宣传推介教学名师先进事迹。省教育厅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颁发证书,结合有关工作,组织教学名师参加名师论坛、专题讲座等活动。高校要大力挖掘、广泛宣传教学名师的高尚师德、感人事迹和突出成绩,总结推介教学名师在长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和优秀教学成果。
设立教学名师工作室。教学名师所在高校要设立教学名师工作室,实行教学名师主持负责制,组建教学团队,配备精干力量,优化梯队结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省教育厅为教学名师工作室安排支持经费,用于团队组建、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学校配套给予经费支持。所在高校负责教学名师的具体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保障和团队支持。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期3 年,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名师与学校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年度过程性评价由所在高校组织,期满终结性评价由省教育厅组织。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教学名师工作室,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称号。
落实教学名师特殊支持政策。省教育厅将在“一流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相关重大教学和科研项目上对教学名师倾斜支持。高校要把教学名师放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 在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重点培养支持。
五、工作要求
1.推荐单位须在8月21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U盘)报送至人事处621室,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候选人汇总表、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500M)、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附件材料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 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4)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附件证明材料网上填报不大于50M。
3.候选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联系人:王晓倩 王俊鹏
联系电话:2657617
人事处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