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团队成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4-07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9〕86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培训专家团队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中的的指导、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团队成员的通知》(教师函〔2020〕90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创新等相关工作,且有意参与和服务全省教育信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及推广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二)对教育信息化发展方针政策有较好的理解,对其本人所属专业技术领域及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全面的了解。

(三)从事信息技术应用研究5年以上,在信息技术应用的某一个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专长,或者是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

(四)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实践或从事教育信息化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以放宽至中级职称。

(五)推荐的一线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学科骨干教师占比不少于60%;

(六)推荐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0-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省内知名的专家可放宽至55周岁)。

三、推荐名额

学校组织遴选推荐至省教育厅。名额5人。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全面梳理本单位符合要求、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人员,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于2020年4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河南省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团队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dsursc@126.com。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13837529117;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省级培训团队成员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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