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越级认定。
申请者须根据本人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申请这两类教师资格。
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并取得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须加盖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章和钢印,否则无效。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教师资格申请的大致过程是:
了解教师资格申请和认定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一般是每年两次,上半年是面向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下半年是面向社会认定。每次受理有一定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就不再受理。而且,申请教师资格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所以了解信息的有关工作做得越早、越细越好,以免错过时机或浪费时间。
在了解了教师资格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了自己已经具备的条件适合申请认定何种教师资格,明确了受理自己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后,申请人就可以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并开始进行如下准备工作:
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工作单位做思想品德鉴定,请他们按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应的内容,并加盖公章,由您本人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一起送到受理您申请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③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按要求填写《体检表》。
④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进行测试,获取相应等级(二级乙等其及以上)的普通话证书。
⑤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等有关材料。
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在上述条件具备、有关材料准备齐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学技能测试”。
⑦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师范教育(含全日制普招类、自考、成招类)毕业生的学历证书不能证明是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还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招生计划、学籍档案等,证明确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提供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
7、“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是几年?
按照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的规定,目前我省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在申请当年和次年有效。
8、外省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在我省是否有效?
由于目前“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由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所以,外省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在我省是无效的。
只有高校在职或拟聘的专任教学人员,才能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丢失,由当事人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前当事人需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声明,宣布遗失的证书作废,然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刊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一张照片,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
教师资格证书损坏,持证人可以向原发证机构申请换发。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由发证机构收回备查。申请换发时需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一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