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2018年7月份工资发放说明如下:
1、从本月起医疗保险、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扣缴按新标准执行。
2、本月扣缴大病保险60元/人/年。
3、2017年绩效工资余额等已核算造表送财务处,并于近期发放。
4、由于工作量未完成及超发等引起的负数,将从2018年9月份起从工资中开始扣发。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8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