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职称对岗申报及缴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岗申报(11月1日—3日)
申报人向申报学科所属单位对岗申报(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在所在党委(党总支)报名),各单位统计报名信息(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情况和申报材料需要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报人事处620办公室。报名信息表需提供纸质材料(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总支)、行政印章)和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邮箱)。
二、评审缴费及材料包领取(11月9日)
职称申报人员可通过扫描职称评审群内财务处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行扫码缴费,缴费后将自动生成电子缴费凭证。
申报人员向申报学科所属单位(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向所在党委(党总支)出示)出示缴费凭证,由单位统一汇总后将缴费汇总名单(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交人事处620办公室,并按缴费人数领取材料包。
评审费用标准为:正高级380元/人(含2篇论文鉴定费,不含论文匿名外审费),副高级320/人(含1篇论文鉴定费),中级150元/人(含1篇论文鉴定费)。
人事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