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和我校职称自主评审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工作步骤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一、成立组织并制定推荐方案 |
10月27日-10月30日 |
1.各教学单位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成立以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职称推荐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职称初评与推荐工作。 2.学生处成立辅导员系列职称推荐小组,具体负责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的初评推荐工作。 3.实验室管理处成立实验系列职称推荐小组,具体负责申报实验系列人员的初评推荐工作。 4.各单位制定推荐工作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
1.各教学单位将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推荐小组、监督人员名单、组织学习文件情况、本单位年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报人事处620室,提供纸质版(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总支)、行政印章)和电子版。 2.学生处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职称推荐小组、监督人员名单,年度职称评审推荐方案报人事处,提供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和电子版。 报送时间:10月30日下午5点前。 |
二、学习文件 |
各单位组织学习《平顶山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平顶山学院2023年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补充说明》《平顶山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平顶山学院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的补充说明》等有关文件(见附件)。 |
三、个人申报及公示 |
11月1日-11月3日 |
1.申报人员(机关、教辅等单位兼职教师)务必按申报学科归属到相应的教学单位对岗申报; 2.报名信息由各单位统计、公示。 |
1.各单位对申报情况、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2.报名信息需提供纸质材料(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党总支)、行政印章)和电子版且要求申报材料准确、真实。 |
四、基层单位初审材料及公示 |
11月4日—11月8日 |
1.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业绩材料由基层单位初审、公示。 2.申报人员与所在单位均要作出诚信承诺并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
五、评审缴费 |
11月9日 |
职称申报人员缴纳评审费。 |
缴费通知见人事处主页。 |
六、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材料 |
11月9日-11月15日 |
在学校职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牵头相关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申报条件由人事处审核;科研业绩由科研处审核;教学业绩由教务处审核; 2.申报实验系列人员的“实验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绩能力”情况材料由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3.申报辅导员序列人员的“学生工作业绩”情况材料由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审核; 4.荣誉类等其他业绩的审核,根据业务归口,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
经各职能部门审核无误后的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 |
申报人员需在11月15日17:00前提交人事处。 |
七、复审及补充材料 |
11月16日-11月19日 |
1.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牵头相关部门复审申报人员所有材料。 2.申报人员根据各部门审核意见补充相关材料,修改并提交最终版评审简表。 3.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 |
各职能部门根据初审阶段的任务分工进行复审。 |
八、材料公示 |
11月20日-11月24日 |
通过各职能部门审查的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内指定地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 |
自公示之日起至职称评审工作结束,任何部门不再受理相关业绩材料的补充、替换与审核,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评审简表。 |
九、领取材料 |
11月25日 |
公示结束后,申报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评审简表与评审材料,提交各单位职称推荐小组进行初评推荐。 |
11月25日上午12:00点前到人事处620室领取评审材料。 |
十、各党委(党总支)对辅导员系列申报人员初评推荐 |
11月26日— 12月1日 |
1.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的学生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推荐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所在党委(党总支)推荐给所属学科的教学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并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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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基层单位初评推荐、排序 |
11月26日— 12月1日 |
各教学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初评推荐,根据其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情况,分级别、分类型排出名次。对申报辅导员系列、实验系列、思政课教师系列人员,在其专业技术业绩符合学校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分级别、分类型提出推荐意见。 要求初评推荐、排序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开展示。如发现问题由职称推荐小组纠正并向本单位公布。公示无异议将推荐报告、排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其中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的推荐报告报送学生处,将申报实验系列人员的推荐报告报送实验室管理处。 |
基层单位初评推荐报告、排序结果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称推荐小组全体成员及纪检委员签字,加盖党委(党总支)与行政印章后报送人事处。初评推荐报告内容须包括初评推荐过程,结果公示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
十二、学生处推荐、排序 |
12月2日— 12月6日 |
辅导员系列职称推荐小组组织对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进行初评推荐,根据其“学生工作业绩”情况,分级别排出名次。排序结果需在学校内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排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
初评推荐报告、排序结果分别经辅导员系列职称推荐小组、实验系列职称推荐小组全体成员及纪检委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 |
十三、实验室管理处推荐、排序 |
12月2日— 12月6日 |
实验系列职称推荐小组组织对申报实验系列人员进行初评推荐,根据其“实验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绩能力”情况,分级别、分类型排出名次。排序结果需在学校内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报告、排序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人事处。 |
十四、申报材料整理提交 |
12月7日— 12月15日 |
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经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
申报材料与基层推荐报告一并报送人事处。 |
十五、学校初评推荐 |
12月16日— 12月17日 |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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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初评推荐 结果公示 |
12月18日— 12月22日 |
学校将通过初评推荐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提交系统申报材料 |
十七、学校评审 |
12月23日— 12月24日 |
1.相关人员述职、讲课、答辩。 2.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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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评审结果公示 |
12月25日— 12月29日 |
学校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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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上级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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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级有关要求向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上报评审结果和相关备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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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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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同意后,印发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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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校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标准规范、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及时浏览人事处主页通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本单位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3.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如因工作步骤、时间等变化将另行通知。
4.请申报人员根据申报级别扫码入群,有关通知将及时在微信群内发布。
5.对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避免多次审核。
附件:
1.《平顶山学院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2.《平顶山学院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3.《平顶山学院2023年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职称评审补充说明》
4.《平顶山学院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5.《平顶山学院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推荐的补充说明》
人事处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