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平顶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10-02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老龄工作理论水平和决策建议质量,有效推进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选老龄工作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豫老龄办[2020]3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老龄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业务,在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老龄产业、老年教育、老龄科技、公共管理、社会建设、文化体育、法律维权、人居环境等涉老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管理人员需在涉老领域从事实践工作5年以上。

(四)关心和热爱老龄工作,能够承担有关师资培训、课题研究、项目论证、调研督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任务,能够积极参加省老龄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推荐条件,全面梳理本单位符合要求、能力突出的人员,在个人申报、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于2020年10月5日下午5点前将《河南省老龄委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河南省老龄委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报送至人事处620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李娟、吕远;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附件1 河南省老龄委专家推荐信息表.doc

附件2 河南省老龄委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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