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20年招聘进入政审环节通知

作者:人事科时间:2020-08-10点击数:

根据《平顶山学院2020年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平顶山学院2020年招聘进入政审环节人员名单及政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审安排

(一)政审考察对象(见附件1)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3人,本次政审考察共计5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政审考察时间

2020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二、政审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政审证明》(无固定格式,需注明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提交地点:平顶山学院人事处621办公室

提交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二)领取《调档函》

领取地点:平顶山学院人事处621办公室

领取时间:8月18日-8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注:1.因开具《调档函》需要,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政审证明》前,核实清楚个人档案所在单位(院校)的准确名称后于8月12日下午5点前报送给人事处工作人员(可以短信形式);

2.在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提交《政审证明》的同时,填写《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1寸照片)。

3.《政审证明》可以通过邮递形式提交至人事处(邮递请选择邮政EMS,邮递前请告知人事处工作人员。接收人:平顶山学院人事处,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大道南段平顶山学院行政楼621办公室,邮编:467000,联系电话:0375-2657617)

4.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调档函》、填写《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的,可以提前告知人事处接收地址,人事处会以邮递形式将《调档函》及《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存档人员登记表》邮递给接收人(邮政EMS快件,到付)。

(三)提交个人人事档案

考生携带《调档函》前往个人档案所在单位(院校)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部门: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具体地址详见《调档函》。

三、相关说明

1、开具政审的途径有:(1)应届毕业考生可在毕业的学校所在院(系)党支部开具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3)往届毕业目前待业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或社区街道办事处开具。

2、政审环节中若需开具介绍信等相关函件,请于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平顶山学院人事处621办公室开具。

3、考生领取《调档函》后务必于8月31日之前将个人人事档案务必以机要形式送达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可电话联系档案是否到达)。确认档案到达后请告知人事处工作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政审期间,请考生保持全天通讯畅通,无法按期提交材料进行政审考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政审中不符合《平顶山学院2020年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逾期按要求进行政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隐瞒欺骗,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如有其他事宜请关注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公告。

五、联系地点及电话

平顶山学院人事处联系人:李文龙  徐翔;电话:0375-2657617

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

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电话:0375-4996895

 

人事处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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