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平顶山学院激励中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办法》《平顶山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平顶山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认定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等7项人事制度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详见平学院行〔2017〕2号文,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平顶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奖励绩效发放办法》等7项人事制度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