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份工资等发放说明

作者:人事处时间:2009-04-26点击数:

各教职工:

本月工资发放有如下调整:

1. 处级干部职务晋升工资从本月起兑现,1~3月份工资差额已经单独造表送财务处;

2. 预增发补贴与工资表“能源误餐”栏中金额合并,随工资发放;

3. 部分聘任岗位变动人员09年岗位津贴从4月份起执行现聘任岗位津贴标准,3月份差额已单独造表送财务处;

4. 4月份补充登记科研工作量的教职工3月份扣科研津贴将在5月份补发到工资表“补发款1”栏中,到时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0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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