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认定材料报送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时间:2014-06-25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4〕3号)要求,现将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及网报截止时间: 11月7日下午5点

报送地点:人事处620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并装袋: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及各类复印件。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认定结束后留存教育厅备案。

各类证书复印件(B5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需缴纳测试费260元/人。

三、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与免教育技能测试人员均需网报,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1。

四、相关注意事项

请各位老师按照要求认真整理材料,并及时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网络申报(见附件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4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

附件1:认定信息网上申报要求

附件2: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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