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人才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我校各类人才项目使用规范,参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办法,项目结项时原则上当年年底经费使用完毕,如有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领导同意,可延长1~2年使用。
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一、2016年结项的项目, 2018年年底经费使用完毕。2018年年底经费未使用完毕者,项目经费清零。
二、2017年结项的项目, 2019年年底经费使用完毕。2019年年底经费未使用完毕者,项目经费清零。
三、外出读博人员经费暂停使用,待博士毕业回校后继续使用,读博期间结项的项目,待博士毕业后1年内经费使用完毕。
四、校级骨干教师结项考核不合格人员,经费暂停使用,待第二年考核合格后继续使用。
五、为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从2019年起,学校将严格控制除实验用耗材外的其他各类耗材及设备。
人事处
2018年12月1日